东莞境外紧缺人才认定及个人所得税补贴申报!
2024-02-28

 

2023年11月15日

东莞市人社局发布了

《东莞市境外紧缺人才认定

及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报指南》

于11月15日—12月25日

接受境外紧缺人才申报

 

简版申报指南

一、事项名称

东莞市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

 

二、受理范围

在东莞市工作的境外紧缺人才申报2021、2022纳税年度的个税补贴,以及2020纳税年度的个税补贴补办申请。

 

三、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是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或取得香港入境计划(优才、专业人士及企业家)的香港居民,或台湾地区居民,或外国国籍人士,或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留学回国人员和海外华侨。

2.申请人纳税年度内在东莞市注册的企业和其他机构任职、受雇,或在东莞市提供独立个人劳务,或在东莞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纳税年度内在东莞市工作累计满90天以上(不含90天)。

3.申请人在东莞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且个人所得税已缴纳税额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15%。

4.申请人的工作单位属于科技创新、重点发展产业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且在纳税年度至申请补贴时符合规定的紧缺人才条件。

5.遵守法律法规、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

 

四、补贴标准:

在东莞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东莞市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每个纳税人每个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五、申报材料:

 

六、申报时间

2023年11月15日至12月25日(12月25日24时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请及早办理,为首次提交后的后续修改完善预留充足时间)。

 

七、申报方式

第一步: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查询个税数据(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

第二步:

 

网上申报。申请人或受委托人(个税扣缴义务人),按要求准备所需申请材料,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选择“境外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补贴”申请办理,其中“纳税人识别号”选项须填写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查询数据时使用的纳税人识别号,输入“税e查”生成的“查询序列号”(以最后一次查询序列号为准),授权我市业务系统从电子税务局“税e查”中获取申请人查询并确认无误的个税数据。并按要求上传申报所要求的材料电子扫描附件。

成功提交申请后,可关注微信“i管家”公众号,点击个人中心,选择“我的办件”,查询对应申报记录。

 

本文转载自公众号: 东莞市人力资源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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