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最新通知:1月1日起,社保费降了!
2024-01-25

好消息来啦,自2024年1月1日起,广东多地也明确下调社保费率!

 

广东多地 阶段性降低医保费率

 

2023年年底,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成本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明确降低制造业企业医保成本。

 

 

政策原文:

https://www.gd.gov.cn/xxts/content/post_4284793.html

 

《通知》中明确:

 

各地级以上市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剔除一次性预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时,可阶段性降低用人单位缴费费率,最大限度减轻企业医疗保险缴费负担。

 

 

随后,各地区发文明确降低企业职工医保费率:

 

深圳市

 

2023年12月底,深圳市医保局明确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单位缴费费率。

 

政策原文:

http://hsa.sz.gov.cn/fzlm/znts/cnyc/content/post_11080733.html

 

《提示》中明确:

 

2024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阶段性降低我市医疗保险成本,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单位缴费费率从6%下调至5%,个人缴费费率为2%;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从8%下调至7%

 

汕头市

 

汕头市医保局联合市财政局、税务局印发了《关于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原文:

https://www.shantou.gov.cn/stsylbzj/gkmlpt/content/2/2292/post_2292994.html#3503

 

《通知》中明确:

 

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2024年1月起,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下调0.5个百分点。

 

其中在汕头市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阶段性降费期间,退休延缴人员可按规定享受降费政策均纳入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对象范围。

 

汕头市

 

佛山市医保局2023年12月20日发布了《关于阶段性调整职工医保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的通知》。

 

政策原文:

https://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fssw_tzgg/2023-12/21/content_c0d904b0cfb54683bf3c9cf0a14d3ba6.shtml

 

 

《通知》中明确:

 

阶段性调整佛山市职工医保用人单位缴费费率,2024年用人单位缴费费率调整为4%,其他缴费标准(不含失业人员、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和退休人员缴费基数)按现标准执行。

 

本文转载自公众号:中国会计报

 

获取您专属的定制解决方案
您的姓名:
您的手机号码:
您的微信:
您的邮箱:
您的公司名称:
您需要咨询的服务:
* 您所提交的个人信息我们将对其进行保密处理
电话

 0769-22021666

TOP